【提案概述】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写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内容,随后在2014年APEC会议上席大大总书记倡议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又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大力推进以及亚投行协议正式签署,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民营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正迎来了最好的时机。2015年,我国非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735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显然,我国已步入反向整合全球资源为我所用的时期。
但在快速增长的对外投资背后,仍然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当前全球不少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仍存在高不确定性,直接影响我国企业在当地项目的安全性。因此,大家都普遍希望能够获得国家层面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支持与保障。
因此,我建议国家应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发达的经验中寻找具备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安全性保障的中国特色道路。比如,以国家为主导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保障和助推本国企业更高质、安全“走出去”的有效举措。
【提案依据】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大力推进以及亚投行协议正式签署,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民营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正迎来了最好的时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中国企业全球化生存,已变成了“新常态”。从一个企业工作者角度,深感未来中国企业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更积极的全球化思考,必须在全球市场中利用中国优势找到自己的位置,主动整合不同国家、地区的差异化资源,并将这些整合后的资源带回中国,服务我们竞争力的提升。
但在快速增长的对外投资背后,仍然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当前全球不少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仍存在高不确定性,直接影响我国企业在当地项目的安全性。比如2014年11月在中国铁建联合体中标墨西哥一高铁项目的几天后,墨西哥交通部长突然宣布,鉴于墨西哥总统的指令,政府决定撤销该投标结果,中国铁建中标资格被取消,高铁项目投标将重新启动。再比如2015年初,希腊新政府上台第一天就宣布叫停了该国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口的私有化计划,而之前在该私有化计划中获得胜出的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该项目曾被视为中希合作典范、私有化的成功案例。诸如此类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受阻案例时有发生,因此大家都普遍希望能够获得国家层面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支持与保障。
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以国家为主导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保障和助推本国企业更高质、安全“走出去”的有效举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早已在2002年12月正式推出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承保金额也突破300亿美元。但是,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增长迅速并突破千亿,新增量、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出现,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有效性略显不足,急需进行2.0升级。
【办法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
(一)改变目前的单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为双边、单边混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目前,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中,并未要求合格投资项目必须投资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即当前我国采用了单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但另一方面,我国已与全球百余个国家、地区签订双办投资协定,其中国家代位求偿权亦是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建议尽快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推动海外投资保险由单边制度向双边制度转换,以实现保险风险的有效降低。
(二)推动目前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合一模式”向“分离制”升级。一方面在项目审批层面将可充分发挥商务部的国际投资指导、监管作用,财政部的国家财政支持以及外交部的外事关系协调能力,从而建立完善的体系而无须浪费额外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的介入,也符合海外投资保险的官方保险性质,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家对海外投资的引导与调控。
(三)进行全面的险种设置规划。除现有的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征收及政府违约等几种国际通用的险种外,譬如恐怖主义险、营业中断险、并购限制险等也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时所需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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